- 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- 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,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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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源编号:10281
新都区南丰大道东二巷91号(无中介费)
店铺概况:面积50平米,租金1333元/月,转让费面议。店铺在十字路口,小区居民出入必经路,铺面方正,门头显眼,所有设施设备齐全,通天然气,证件齐全,带单独卫生间,库房,可住人。店铺经营有快二十年了,业务稳定,都可交接。
地段优势:成熟商圈,离地铁几百米,周边全是小区入住率100%,离龙湖也很近,有很大的发展空间,消费群体稳定,周边客源成熟稳定!因为我们有其他事情忙碌,精力有限,才想着转出去,诚心接手可实地考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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